• 2009-10-11

    我们都逃不过 V2.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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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我有一个好友,我们称他角铁通批第一人。那时,他拿着一副20点的大牌,踌躇满志的准备开我们三人的牌,可他万万不会想到,我们三人手握三幅21点,将其擒下。 

     

    一起下过乡,一起扛过枪,一起收过赃,一起漂过娼,这些虽然我们都没做过,但在青春期懵懂岁月就聚在寝室赌博就说明我们关系够铁,就差没爆了他的菊花了,但是一想到他的网眼内裤,我就激动不起来。我一直惦记在心,以至于后来我给他留言道:我爆过了你的菊花,我们就是一辈子的好朋友了。 

     

    青春期,老师给我做了个英语课代表,我特讨厌这种一天两次跑腿的差事。但是美好的是,跑腿的途中,经常会有一位青春可爱大方活泼的少女相伴,这使得无聊的跑腿差事变得十分美好,我也将就着乐此不疲起来,像一匹脱缰的野马一样,与她一起狂奔。但是经常会有些顽固份子老爱抄作业,耽搁我的差事,我要是等他们抄完,岂不是要错过美好的爱的狂奔。所以,我每次交作业去总是不完整,这也就间接影响了我的仕途。 

     

    终究我还是在艰难的仕途上掉下马来,一下子沦为一名普通同学。这跟我想的太不一样了,我当年就明白要是市委书记被撤职的话,肯定会去做其他地方的省委书记,可这种好事没发生在我身上。这位老师办事太不地道了,至少得给我做个副班长吧,副班长不成,什么小组长啊,历史课代表,地理课代表啊之类的,我也就将就了。至少人家介绍我的时候会说,这位是高一(6)班的地理课代表。 

     

    以上两段屁话是为了引出与我聚赌的好友,他接过我的缰绳,开始与那位姑娘狂奔。而我只能望着窗外他们的背影,暗自神伤。他和老师联手扼杀了我年少青春期爱情的萌芽。之所以我现在办事这么地道,是因为我在那种年纪就经历过了常人一辈子都无法经历的苦痛。

     

    于是我开始报复她们,我拿老师没办法,除非我在学校不想混了,所以我只好报复他。体育课一起踢球的时候,平常推崇技术流的我,看到他带球会拼命的追上前去,对着他的双腿之间使出一记“橡皮捣蛋腿”,看着他双手捂着裤裆痛苦倒地,我就愉快的笑了。

     

    这叫做,青春期少男的报复。 

     

    写完了,没什么主题。 

     

    只是想说,虽然我没爆你的菊花,我们还是一辈子的好朋友。

  • 2009-08-22

    我们都逃不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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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岁的时候,全身都是灵感,不写点东西浑身就难受,一些狗屁倒遭的事情都能写好几百字,描绘的生动有爱。我只能靠不断的上厕所去消耗自己的体力,直到没有一丝力气再去写作。24岁,好长时间才憋出几个字,欲望却依旧强烈,这在生理上称作信心大于能力。又好像一个男人很想去大便,但是他在马桶上坐了半小时只憋出几滴深黄色的尿液,连个屁都没有。

     

    20岁,对什么都好奇,却也都只是三分钟热度。每晚都对室友叫嚣着第二天我要吃什么什么早饭,可往往起来的时候都是吃中饭的时间。我成年后开始爱睡觉,我很好奇是不是每个男人都和我一样,或许我是个奇男子。成年后我也变的不爱念书,看着微分和积分就像要我去破译密码一样,可我的英文名不叫Micheal,我姓R,叫做pheal。这一系列的一系列导致的结果大家都知道,无非是挂科,补考,重修费。

     

    我开始厌恶自己,逼着自己去看高等数学,可转念一想,老子再怎么看也不可能从9分变成60分。后来有同学告诉我,有人考了3分,5道选择题才猜对了1题。顿时我又信心大增,并且用言语鼓励自己,我她妈将来是要做社会栋梁的。于是我把这些字存到手机的便签里,每当我想扔书的时候就看看它,继续做我的微积分。这种鼓励自己的好习惯我保留到现在参加工作,每当上班想睡觉的时候,我就想到,我她妈在为社会做贡献。

     

    我好像有点点伤感,这并不是我的本意。

     

    我以前很爱去学校,因为学校有很多漂亮姑娘,我从小就爱跟美女说话,然后和我不认为漂亮的姑娘以及男生保持距离。那些年,我真是太愉快了,因为我还没发育,我可以和漂亮姑娘打打闹闹,最坏的结果也就是她们把你桌子上的一叠书推到地上,或者扔你的铅笔盒,这也孕育了笔袋的发明,随便扔。其实我并没对她们做什么,我又只好鼓励自己,推是疼扔是爱,太好了,美女都爱我。

     

    那时候能和她们打打闹闹的主要原因还是我没发育完整。到了高中,我迅速而又茁壮的成长,乱七八糟的毛开始从全身冒出来,我已经发育成一位壮汉,我开始意识到不能再和美女这样打闹了。我怕出现不好的结果,因为大家都处在萌动的季节,全身激素旺盛。还好那个年代,美女基本都很含蓄,不善于表达自己的青春。于是我只好找其他同样发育完整的壮汉打闹,来发泄全身用不完的能量。发泄了几年,也孕育了我们坚定的情谊。

     

    这是我最愉快的几年,简单而又美好。坚实的友情,偶尔穿插的那些爱情。分开的时候,会很害怕,因为不知道原来快感和痛楚都像针一样尖锐。

     

    大学四年,我用了四年半才念完。拿到毕业证的时候心情很坦然,也就这么回事儿,高兴的是老子总算可以离开这鬼地方了。而那四年半留给我的记忆就是住了一次医院,跑完一次3000米,一堆缩印的小纸条,还有一个没有美女的班级。没有美女,身边全是大老爷们和糟老头子,这可能是造成我大学开始视力急剧下降的原因。我一下子很难适应。大一那会,每到夜晚我常常都会在反思,我怎么就落到这般田地了,我到底是造的什么孽啊。这和以前老师讲的大学完全是两码事。于是我只好混啊混啊,靠着坚强的体魄和坚定的意志,我总算走出了这个恶梦。

     

    去照相馆拍证件照,成像的结果让我很失望。照片上的自己怎么和以前的照片太不一样,虽然还是依旧帅。可以前白净的小脸庞现在需要一个礼拜刮两次胡子。不过让我欣喜的是头发不像小时候那样卷了,我小时候最讨厌人家叫我小卷毛,最讨厌去理发店。导致的结果是我无法成为一位摇滚歌手,虽然我低音浑厚高音明亮,因为摇滚需要把头发留到腰部,甩起来才够带劲。

     

    关于爱情,我始终认为它是美好生活的锦上添花,不必把它看到是一切或者唯一。我坚信上天安排的最大,如果老天要我们在一起,再怎么抗拒都是徒劳。不如就将你交给我,南夕,我们合体吧。

     

    回忆真是又苦又甜,关键还是特累,等我体力恢复了再来写。

     

    搁笔。